关于转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关于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开展第二批“诚信单位”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1-02-16 来源:
中国
勘察设计协会文件
中设协字[2009]第41号
关于转发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
《关于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开展第二批
“诚信单位”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地方、各部门勘察设计同业协会,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各分会、
工作委员会,协会各会员单位,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各会员单位:
现将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关于工程勘察与岩
土行业开展第二批“诚信单位”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转发你们,供开展此项工作参考。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各单位按此《实施意见》开展有关工作。
二○○九年九月一日
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
关于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开展第二批
“诚信单位”评估工作的实施意见
从2007年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授权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在全
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开展第一批“诚信单位”评估工作以来,已两年整了,从评估结果看,结果是好的,不但社会认同度高,社会效果(反响)好,而且起到了示范作用。因此,中
国勘察设计协会再授权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2009年下半年在全国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开展第二批“诚信单位”的评估工作,为把这一工作做好,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开展“诚信单位”评估工作,以邓小平理论
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服务;以中央倡导的“八荣八耻”荣辱观为主要内容,促进政治文
明、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加快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行业(企业)自律机制,推进工程勘察与岩土事业又好又快、科学持续发展。
二、组织领导
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的诚信评估工作,是在中国勘察设计协会指
导和分会的领导下,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评估专家委员会负责和组织评估工作的实施,其办事机构设在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市场工作部。
三、评估程序
1. 单位申报与自评
工程勘察与岩土单位(企业)自愿申报,勘察设计合一的单位可
以勘察分院、勘察或岩土工程公司(分公司)申报。申报单位应对照评估内容和评分细则(可从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网站或分会网站上下载。分会网站:WWW·ZGKC·org),
实事求是进行自评,写出自评报告,填写申报表,并于2009年10月15日前报送到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协会。
2. 地方协会初审
2009年11月15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勘察设计协
会组织评估专家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勘察单位写出初审(推荐)意见,并加盖协会公章后,按本省、市、区协会现有会员单位总数的10%~12%推荐申报单位数(请排序),
并将申报材料寄送到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工程勘察与岩土分会秘书处。同时,请附上一份关于本协会现有会员单位总数的说明。
寄送邮政编码:100053,
寄送地址:北京573信箱7分箱 工程勘察与岩
土分会秘书处收
联系电话:010—83119001,
传真:010—83119001
联 系 人:萧汉英
3. 综合评审
2009年12月15日前召开工程勘察与岩土行业诚信评估专
家委员会会议,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协会初审后报送的材料进行预审、评审,评审出(提出)推荐名单。
4. 会长会议审定:
2009年12月15日前召开会长会议,对行业评估委员会评
审通过的推荐名单进行审定。
5. 网上公示
2009年12月底前将会长会议审定通过的“诚信单位”名单
在分会网站上公示15天,接受社会监督,无异议后,报中国勘察设计协会理事长会议批准,并由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发文公布结果、颁发证书和牌匾。
四、申报材料
在申报材料中应有:
1. 自评报告;
2.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行业诚信单位申报表》。此表可登陆
分会网站www·ZGKC·Org下载;
3. 附件材料
① 目录;
② 单位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
③ 单位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④ 有效期内各类认证书复印件;
⑤ 获奖证书(如工程项目、科技进步奖、……等其它)复印
件;
⑥ 《全国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诚信评估评分细则》“备注”栏中
要求提供的各类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各项材料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套)。同时附
上光盘两张(与纸制文件内容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