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复工|省住建厅印发SADI主编的办公楼疫情防控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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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力复工|省住建厅印发SADI主编的办公楼疫情防控导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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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0-02-18     来源: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以下文章来源: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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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 13日,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通知,正式印发由SADI主编的《四川省城镇办公建筑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运营管理技术导则(试行)》(以下简称《导则》)。


       为有效应对 企业复工复产带来的办公室人群密集等疫情防控问题,2月4日,省住建厅紧急委托SADI编制全省办公建筑应急管理技术导则。接到任务后,SADI“设计战‘疫’”攻关团队 迅速行动,并联合四川大学华西医院、成都中医药大学、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等相关专家共同参与。编制组成员认真总结SARS防治的实践经验,并广泛征求意见,加班加点,仅用 时6天就编制成稿,并通过由省、市疾控中心,在川设计机构和物业管理代表等组成的专家组审查,于2月13日正式向四川省住建设厅交付,并于当天全省印发。

       《导则》共 有8个章节,包含总则、流程管理及功能调整、各主要用房管理、通风空调系统运营管理、给排水系统运营管理、电气和信息管理、防火管理、垃圾处理、保洁消毒等内容。立足办公 建筑运营管理的实际情况,针对新冠疫情防控的特殊性,《导则》对办公建筑内各区域的使用、通风空调系统运营、给水和排水系统、电气及智能化系统提出明确可行的管控措施。

       《导则》的 正式发布,将对全省行政办公、商用办公、科研办公、综合办公等办公建筑单位,给予科学有效的疫情防控指导,为安全复工复产提供技术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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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nbs p; 《四川省城镇办公建筑防控“新冠肺炎”疫情应急运营管理技术导则(试行)》(节选)



主编单位

四川省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

四川大学华西医院

成都中医药大学

川北医学院附属医院


1 总则


1.02 本导则适用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四川省行政 办公、商用办公、科研办公、综合办公等人员较多的城镇办公建筑的运行管理,其他人员较少的村镇等办公建筑可参照执行。


2 流程管理及功能调整


2.1 一般规定

2.1.1办公建筑内各单位各公司宜错开上下班及集中就餐时 间,避免同一时段出现大量人流的聚集,控制疫情传播风险。

2.1.2疫情期内应尽量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与外界联系工 作,减少外出及外来访客上门。如有特殊情况,外来人员需经预约,限流入内。

2.2 流程管理

2.2.2办公建筑在疫情期间应封闭不必要的出入口,人行入 口和出口应分开设置,防止人员混行造成交叉感染。

2.2.3结合门卫室、人行出入口和首层门厅设置检疫区、登 记区及隔离区,对返岗人员进行逐一检测登记。

2.2.4所有由首层进入办公楼的人员需首先使用免洗手消毒 液进行消毒,然后进入检疫区进行体温检测,之后进入登记区由管理人员了解近14日有无相关疫区原发地(湖北省)旅行史、与确诊患者密切接触史,若有上述情况发生是否进行自 我隔离,以及发热、咳嗽、呼吸不畅等症状。

2.2.5所有车辆进入地下车库前,须在地下车库入口前进行 所有人员体温检测,并按2.2.3条 要求进行询问和登记。所有由地下室进入办公楼的人员需先在地下室电梯或楼梯门厅使用免洗手液进行消毒。车辆进出车库采用非接触刷卡方 式。

2.3 功能调整

2.3.5办公建筑内非必要聚集场所宜停用(如休息室、阅览 室、健身房等)。


3 各主要用房管理


3.1 办公室

3.1.2保持办公场所内空气流通。对于有自然通风换气条件 的房间,应在使用期间确保外窗一定的开启度;对于没有通风换气条件的办公室,应暂停使用。

3.2 多功能厅、报告厅和会议室

3.2.2办公建筑中的多功能厅、报告厅应停止使用,大开间 会议室宜停止使用。若确需使用大开间会议室,应进行使用人数总量控制。

3.2.3会议室使用时应合理布置桌椅,避免人员近距离交 流。会议、交流等活动应至少确保人员间隔1米以上,必要的会议发言人应使用独立专用的话筒。

3.2.4会议室的使用应统一管理,优先安排有外窗、空调系 统相对独立、通风换气能力强的会议室。对于没有通风换气条件的会议室应暂停使用。

3.2.6会议室应在使用前提前半小时采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并 通风10分钟,使用后再进行一次消毒。

3.3 电梯厅、电梯和楼梯

3.3.1每层楼的电梯厅和每部电梯内应配备电梯按钮专用卫 生纸,电梯按键面板应覆盖薄膜。

3.3.2电梯厅通往办公场所的门禁应在疫情期间采用感应开 启或者常开。

3.3.3疫情期间办公人员应尽量减少乘坐电梯次数,电梯不 宜停靠2、3层。

3.4 食堂

3.4.2延长餐厅开放时间,限制同时进入的人次,引导就餐 人员合理分批进入餐厅购买餐食。员工应分散就餐,间隔1米以上或采取适当的分隔措施,尽量避免相向而坐,避免相互交流。可采取自带餐盒打餐回工位就餐等多种手段避免传染。

3.5 公共卫生间

3.5.5办公楼宜按楼层或固定区域划定卫生间的使用范围, 当某一区域出现体温异常者时,该区域的卫生间应紧急关闭。


4 通风空调系统运营管理


4.1 一般规定

4.1.1疫情防控期间办公建筑应优先开启外窗进行自然通 风,有条件的尚应在自然通风的同时开启机械通风或空调新风系统增强建筑换气能力。

4.1.2一般情况下,疫情防控期间不得运行集中空调。办公 建筑采用自然通风方式不能满足基本热舒适或生活生产需求,且无其它辅助措施可改善室内环境条件时,在其空调系统经评估可以满足疫情防控期间使用要求的前提下,可启动空调系 统。

4.1.3确需开启空调系统维持基本热舒适性或生产生活必要 条件的办公建筑,其空调系统运行应符合下列规定:

1各空调区域新风送风量必须满足设计和人均最小新风量要求;

2在室内温度可接受的范围内,空调区域尽可能采取措施增加新 风量;

3对于采取了增加新风量措施的办公场所,其室内温度可能达不 到设计温度要求,物业管理单位应做好宣传工作,降低人们对环境舒适度的预期。

4.2 设备及系统维护

4.2.1疫情防控期间,办公建筑的通风空调系统在初次投入 使用前应按卫生防疫行政部门及有关规范标准要求,对风系统进行清洗、消毒。清洗、消毒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过滤器(网)、空气净化器、通风空调风口、空气处理机组(冷媒直接膨 胀式空调室内机翅片)、表冷器、加热器、加湿器、开放式冷却塔、冷凝水盘、冷凝水管道、冷却水管道、通风空调风管等,必要时应更换过滤器(网)等部件。清洗和消毒方法可参 见附录要求执行。

4.2.2使用过程中尚应对空调通风系统定期清洗、消毒。

4.3 自然通风及通风系统

4.3.5办公建筑所有平时用送、排风机均应按照设计要求保 持运行,不得缩短包括车库、设备用房等通风系统的运行时间。

4.4 空调系统

4.4.5疫情防控期间空调系统运行时,办公区域尚应定期开 启外窗进行全面通风换气。全面通风换气宜每2小时开窗通风1次,每次15~30分钟。

4.4.9全空气空调系统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运行:

1负责多个房间的全空气系统,完全关闭回风阀后方可运行(全 新风模式运行);

4.4.10风机盘管加新风系统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运行:

1一个空调末端服务多个房间,或采用吊顶回风的风机盘管,疫 情防控期间不建议使用;

2新风直接接在风机盘管或室内机回风侧时,其新风系统不得单 独运行;

4.4.11多联式空调系统和房间空气调节器应按照下列要求 进行运行:

1设有新风系统的多联式空调系统,可参照本技术导则 4.4.10条的规定运行;

2无新风的多联式空调系统和房间空气调节器可正常使用,使用 期间应定期开启外窗通风换气。


5 给排水系统运营管理


5.1 一般规定

5.1.1办公建筑给水系统、热水系统、管道直饮水系统等供 水系统的消毒设备和防污染措施的工作状态应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工作记录。

5.2 供水系统

5.2.2采用管道直饮水的办公建筑,疫情防控期间宜关闭管 道直饮水系统,改为采用电开水器供应开水。

5.3 排水系统

5.3.1未设置水封的地漏或卫生器具,应弃用或增设水封。

5.3.3对于不经常使用的卫生器具,应每天向水封补水,保 证水封有效。


6 电气及智能化系统管理


6.0.2  照明灯具应保持清洁,公共区域照明 控制开关面板和空调系统的温控器等部件宜由物管人员或指定专人操作。设有智能照明控制系统的,应开启自动控制模式,避免和减少人员触碰。

6.0.4 充分利用门禁系统对出入办公大楼或各办公场所的 人员进行有效控制,对访客人员采用预约访客制度。


7 防火管理


8 垃圾管理


8.0.1 办公场所应制定严格的垃圾管理制度,并应满足下 列要求:

 1 应制定垃圾收集、暂存和清运的操作流程;

 2 应指定专业人员管理,建立和完善各项工作记 录;

 3 应建立垃圾分类管理制度,按垃圾分类标准进 行分类管理;

 4 垃圾存放处应有明显标识,并设置严格管理措 施。


9 附录


附录A 系统清洁与保洁效度


A.1 系统清洁消毒

A.1.1疫情防控期间,应按卫生防疫要求加强空调通风系统 的清洗消毒,清洗消毒内容包括空气处理设备及其部件、风口、管道等,清洗消毒方法参考《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规范》WS/T396-2012的规定和现行卫生 防疫要求执行。

A.2 保洁消毒

A.2.4保洁人员工作时,应戴好手套、口罩。卫生间、走 廊、开水间等不同区域使用的清洁用具如拖把、抹布、保洁手套等不应混用。

A.2.5下列空间应加强保洁和消毒。可采用 250mg/L有效氯的含氯消毒液(如84消毒液)或含75%酒精消毒液擦拭消毒,清洁与检查频次不宜少于1次/2h,不应少于(2~4)次/d:

 1 公共空间中可能频繁与人手接触的部位:

(1)旋转门、直拉门、自动开启门、门框、门把手、窗、窗 框、窗台表面、楼梯或平台扶手;

(2)卫生间坐便器表面、小便器表面,洗脸盆、化妆台、化妆 镜;

(3)电梯按钮;

(4)灯开关、空调开关、洗手盆、坐便器水箱按钮、非自动开 启的水龙头等。

 2 公共建筑内日常保洁保养的部位,如大理石、 釉面瓷砖、水磨石、水泥地面,地毯(干式、湿洗、蒸汽清洁),玻璃、镜子、金属面、木墙裙、木墙面、金属饰板墙面、墙纸内墙、通风口、灯饰等应在保洁操作规程中适当增加消 毒环节;

A.2.6电梯轿厢应每隔2小时用有效含氯量 500mg/L的消毒剂或0.2%过氧乙酸溶液喷洒、擦拭不少于1次,且电梯在等候期间宜调整控制程序保持电梯门常开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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